立院三讀 藝術教育法納入評鑑機制 12月 18, 2015 立院三讀 藝術教育法納入評鑑機制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「藝術教育法」,納入藝術才能班及藝術類課程評鑑機制。新法規定,辦理績效不良之藝術才能班,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限期改善未改善者,得令其減班。 過去藝術類課程經常被主科占用,也有學校浮濫設置藝術才能班來掩蓋能... 閱讀完整內容